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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李夢陽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李夢一陽一,字獻吉,慶一陽一人。
弘治六年舉陝西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授戶部主事。
十八年,應詔上書,極論得失。
末言:「壽寧侯張鶴齡1招納無賴,罔利賊民。」
鶴齡奏辨,摘疏中「陛下厚張氏」語,誣夢一陽一訕母后2為張氏,罪當斬。
時皇后有一寵一 ,後母金夫人泣訴帝,帝不得已系夢一陽一錦衣獄。
尋宥出,奪俸。
金夫人訴不已,帝弗聽。
左右知帝護夢一陽一,請毋重罪,而予杖以洩金夫人憤。
帝又弗許,謂尚書劉大夏曰:「若輩欲以杖斃夢一陽一耳,吾寧殺直臣快左右心乎!」他日,夢一陽一途遇壽寧侯,詈之,擊以馬棰,墮二齒,壽寧侯不敢校也。
孝宗崩,武宗立,劉瑾等八虎3用事,尚書韓文與其僚語及而泣。
夢一陽一進曰:「公大臣,何泣也?」
文曰:「奈何?」
曰:「比言官劾群閹,閣臣持其章甚力,公誠率諸大臣伏闕爭,閣臣必應之。
去若輩易耳。」
文曰:「善」,屬夢一陽一屬草。
會語洩,文等皆逐去。
既而瑾摭他事下夢一陽一獄,將殺之,康海為說瑾,乃免。
瑾誅,起故官,遷一江一 西提學副使。
副使屬總督,夢一陽一與相抗,總督陳金惡之。
會揖巡按御史,夢一陽一又不往揖,且敕諸生毋謁上官,即謁,長揖毋跪。
御史一江一 萬實亦惡夢一陽一。
淮王府校與諸生爭,夢一陽一笞校。
王怒,奏之。
詔下總督金行勘,金檄布政使鄭岳勘之。
萬實復奏夢一陽一短,參政吳廷舉亦與夢一陽一有隙,上疏論其侵官。
詔遣大理卿燕忠往鞫,召夢一陽一,羈廣信獄。
諸生萬餘為訟冤,不聽。
劾夢一陽一陵轢4同列,挾制上官,遂以冠帶閒住去。
夢一陽一既家居,益跅弛5負氣,治園池,招賓客,日縱俠少射獵繁台、晉丘間,名震海內。
寧王宸濠反誅,御史周宣劾夢一陽一黨一 逆,被逮。
大學士楊廷和、尚書林俊力救之,削籍。
頃之卒,弟子私謚文毅。
(《明史·列傳第一百七十四·李夢一陽一》,有刪改。
)
【注】1張鶴齡:孝宗張皇后弟,時封壽寧侯。
2母后:這裡指皇后。
3八虎:明正德年間以劉瑾為首的八個太監。
4陵轢:欺壓,欺蔑。
5跅弛:放蕩不循規矩。
【譯文】
李夢一陽一,字獻吉,慶一陽一(今屬陝西)人。
弘治六年李夢一陽一參加陝西鄉試考取第一名,第二年考中進士,授予戶部主事。
弘治十八年,李夢一陽一受皇帝詔命,進呈奏章,透徹地論述了朝政得失。
末了說:「壽寧侯張鶴齡收羅無賴之徒,牟利害民。」
張鶴齡上奏辯解,摘出李夢一陽一奏章中的「陛下厚待張氏」之語,誣陷李夢一陽一把皇后謗訕為張氏,罪當論斬。
當時皇后得一寵一 ,皇后之母金夫人向明孝宗哭訴。
明孝宗不得已逮捕李夢一陽一,關押到錦衣衛監獄。
不久赦免放出,剝奪俸祿。
金夫人仍哭訴不止,明孝宗不聽。
左右之人明白,明孝宗保護李夢一陽一,請求不加重罪,只給予杖責來洩金夫人之憤。
明孝宗又不答應,對尚書劉大夏說:「你們想用杖刑擊斃李夢一陽一罷了,我豈能殺害耿直的大臣快慰左右之心!」有一天,李夢一陽一在途中碰見張鶴齡,張口臭罵他,用馬鞭抽打他,打落了兩顆牙齒,張鶴齡不敢和李夢一陽一計較。
孝宗駕崩,明武宗即位,劉瑾等「八虎」當權,尚書韓文與同僚們說起時事就哭了起來。
李夢一陽一說:「公是大臣,為什麼哭?」
韓文說:「不哭能怎麼辦?」
李夢一陽一說:「近來言官彈劾群閹,閣臣正極力支持他們的奏章,公如果能率領各位大臣拜伏宮闕據力相爭,閣臣必定響應,除去那些人就容易了。」
韓文說:「好。」
他囑咐李夢一陽一起草奏疏。
不巧計劃洩露,韓文等被驅逐離職。
後來劉瑾借別的事將李夢一陽一關在獄中,要殺他,康海替他遊說劉瑾,李夢一陽一才獲免。
劉瑾被殺後,李夢一陽一官復原職,被調任一江一 西提學副使。
副使歸總督管轄,李夢一陽一卻與總督對抗,總督陳金厭惡他。
一起揖見巡按御史,李夢一陽一又單單不去揖見,並命令學生也不要拜謁上官,即使拜見,只作揖,不跪拜。
御史一江一 萬實因此也討厭李夢一陽一。
淮王府的軍校與學生們發生爭執,李夢一陽一把軍校鞭打一頓。
淮王發怒,奏報皇上。
帝詔令總督陳金查辦,陳金檄令布政使鄭岳查辦。
一江一 萬實又奏報李夢一陽一的不足之處,參政吳廷舉也與李夢一陽一有矛盾,便上疏參劾李夢一陽一冒犯上官。
詔令遣大理卿燕忠前來審理,把李夢一陽一羈押在廣信獄中。
萬餘學生替李夢一陽一訟冤,燕忠不寬恕夢一陽一。
反而彈劾李夢一陽一欺凌同僚,挾制上司,於是命他穿官服閒居離職。
李夢一陽一回家閒住以後,更加放縱不羈,桀驁不馴,修治園池,招請賓客,天天與俠豪少年在繁台、晉丘之間縱一情 射獵,名聲在天下十分響亮。
寧王朱宸濠謀反被殺,御史周宣彈劾李夢一陽一與他結一黨一 謀反,夢一陽一被逮捕。
大學士楊廷和、尚書林俊極力解救,但夢一陽一仍被革職。
不久夢一陽一去世,他的學生私下裡給他取了一個文毅公的謚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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