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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書·循吏傳·辛公義》原文及翻譯
【原文】
辛公義,隴西狄道人也。
公義早孤,為母氏所養,親授書傳。
周天和中,選良家子任太學生,以勤苦著稱。
武帝時,召入露門學1,令受道義。
每月集御前令與大儒講論,數被嗟異,時輩慕之。
從軍平陳,以功除岷州刺史。
土俗畏病,若一人有疾,即閤家避之,父子夫妻不相看養,孝義道絕,由是病者多死。
公義患之,欲變其俗。
因分遣官人巡檢部內,凡有疾病,皆以床 輿來,安置廳事2。
暑月疫時,病人或至數百,廳廊悉滿。
公義親設一榻,獨坐其間,終日連夕,對之理事。
所得秩俸,盡用市藥,為迎醫療之,躬勸其飲食,於是悉差,方召其親戚而諭之曰:「死生由命,不關相著。
前汝棄之,所以死耳。
今我聚病者,坐臥其間,若言相染,那得不死,病兒復差!汝等勿覆信之。」
諸病家子孫慚謝而去。
後人有遇病者,爭就使君,其家無親屬,因留養之。
始相慈愛,此風遂革,合境之內呼為慈母。
後遷牟州刺史,下車,先至獄中,因露坐牢側,親自驗問。
十餘日間,決斷鹹盡,方還大廳。
受領新訟,皆不立文案,遣當直佐僚一人,側坐訊問。
事若不盡,應須禁者,公義即宿廳事,終不還閤。
人或諫之曰:「此事有程,使君何自苦也!」答曰:「刺史無德可以導人,尚令百姓繫於囹圄,豈有禁人在獄而心自安乎?」
罪人聞之,鹹自款服。
後有欲諍訟者,其鄉閭父老遽相曉曰:「此蓋小事,何忍勤勞使君。」
訟者多兩讓而止。
(《隋書‧循吏傳》)
註:1露門學:古代學校的名稱。
2廳事:官府辦公的地方。
【譯文】
辛公義是隴西狄道人。
辛公義早年就死了父親,由母親一人撫養,母親親自教他讀書。
周天和年間,挑選品性好的人做太學生。
辛公義憑勤奮出名。
武帝時,召他到露門學,讓他接受道義。
武帝每月召他到身邊讓他和學識淵博的學者談論,多次得到讚歎,當時同舉人都仰慕他。
辛公義跟隨軍隊攻打陳,憑功勞被授予岷州刺史官職。
當地風俗害怕病人,假如一個人患病,就全家人都躲避他,父子之間,夫妻之間互相不看護照料,忠孝仁義之道都失去了,因此患病的人一大多數死亡。
辛公義對這種情況感到擔憂,想改變當地這個一習一 俗。
於是分別派遣官員巡行觀察管轄地,凡是患病的人,都用床 運來,把他們安置在處理政處的大廳裡。
夏天流行瘟病時,病人有時候到幾百人,廳堂內外都放滿了病人。
辛公義親自擺放一榻,獨自坐在裡面,從白天到黑夜,面對病人處理政務。
所得俸祿,全部用來買藥,用來請醫為他們治病,親自勸他們進食,於是他們全部病癒。
辛公義方叫他們的親人來,並告訴他們說:「死是由天決定的,不會相互傳染。
過去你們拋棄他。
這是死的原因。
現在我將患病的人聚集起來,並在他們中間辦事睡覺,假如說能傳染,我哪能夠不死的,病人又恢復健康了!你們不要再相信傳染這件事。」
那些病人家裡的兒子、孫子們都十分慚愧地拜謝離開。
後來有人患病,病人就爭相到他那裡去,病人家裡沒有親人,於是就留在家裡供養他。
大家開始相互關懷體貼,這種風俗於是就滅掉了。
全境之內都稱為慈母。
辛公義後來調任牟州刺史,初到任,就先到監獄裡去,親自審問案情。
十多天內,把案件全部判斷完,才回到大廳。
受領的新案子,都不用文字記下來,派一個掌管辦事的輔助官員,坐在一旁審問。
若案子沒審完,當事人必須要監禁起來的時候,辛公義就回到廳裡住宿,案子不結案,他不回到內室睡覺。
有的人勸他說,「案子這事需要有一定的時間,你何必折磨自己呢!」辛公義回答說:「我作刺史沒有德行可以教導百姓,還讓百姓拘禁在獄中,哪裡有被監禁的人在獄中而自己心裡踏實的呢?」
罪人聽到這後,都誠心服罪。
後來有想打官司的,那人鄉里的父老就開導地說:「這是小事,怎麼能忍心讓刺史大人辛苦勞累。」
打官司的人一大多雙方相讓而不再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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