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文言文
《明史·陳壽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陳壽,字本仁,其先新淦人。
祖志弘,洪武間代兄戍遼東,遂籍寧遠衛。
壽少貧甚,得遺金,坐守至夜分,還其主。
從鄉人賀欽學,登成化八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
視宣、大邊防,劾去鎮守中官不檢者。
又嘗劾萬貴妃兄弟及中官1梁芳、僧繼曉,系詔獄。
得釋,屢遷都給事中。
弘治元年,王恕為吏部,擢壽大理丞。
劉吉憾恕,諷御史劾壽不一習一 刑名,冀以罪耍竟調壽南京光祿少卿,就轉鴻臚卿。
十三年冬,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延綏。
火篩2數盜邊,前鎮巡官俱得罪去。
壽至,蒐軍實,廣間諜,分佈士馬為十道,使互相應援,軍勢始振。
明年,諸部大入,先以百餘騎來誘。
諸將請擊之,壽不可。
自出帳,擁數十騎,據一胡一 床 指麾飲食。
寇望見,疑之,引去。
諸道襲擊,斬獲甚多。
朝廷方遣苗逵等重兵至,而壽已奏捷。
孝宗嘉之,加錄一等。
逵欲乘勝搗巢。
駐延綏久,戰馬三萬匹日費芻菽不貲。
壽請出牧近塞,就水草,眾有難色。
壽跨馬先行,眾皆從之,省費數十萬。
當戰捷時,或勸注子弟名籍,壽曰:「吾子弟不知弓槊,寧當與血戰士同受賞哉?」
竟不許。
十六年以右副都御史掌南院。
正德初,劉瑾矯詔逮南京科道戴銑、薄彥徽等,壽抗章論救。
瑾怒,令致仕。
尋坐延綏倉儲虧損,罰米二千三百石、布千五百匹。
貧不能償,上章自訴。
瑾廉知壽貧,特免之。
中官廖堂鎮陝西貪暴,楊一清以壽剛果,九年正月起撫其地。
堂初奉詔制氈幄百六十間,贏金數萬,將遺權幸。
壽檄所司留備振,復戒諭堂勿假貢獻名有所科齲堂怒,將傾之。
壽四疏乞休,不得。
堂爪牙數十輩散府縣漁利,壽命捕之,皆逃歸,氣益沮。
其秋,拜南京兵部侍郎,陝人號呼擁輿,移日不得行。
逾年,乞駭骨,就進刑部尚書,致仕。
壽為給事中,言時政無隱,獨不喜劾人,曰:「吾父戒吾勿作刑官,易枉人。
言官枉人尤甚,吾不敢妄言也。」
嘉靖改元,詔進一品階,遣有司存問,時年八十有三。
壽廉,歷官四十年,無家可歸。
寓南京,所居不蔽風雨。
其卒也,尚書李充嗣、府尹寇天敘為之斂。
又數年,親舊賻助,始得歸葬新淦。
(節選自《明史·陳壽傳》)
[注]1中官:宦官。
2火篩:明朝時,一個北方的少數民族的首領。
【譯文】
陳壽,字本仁,他的祖先是新淦人。
祖父陳志弘,洪武年間代替兄長戍守遼東,於是入加入寧遠衛軍籍。
陳壽年少時十分貧困,拾到別人丟失的錢,坐等到半夜,歸還失主。
跟從同鄉人賀欽學習 ,考中成華八年進士,被授予戶科給事中一職。
巡視宣、大邊防,彈劾罷免行為不端的鎮守宦官。
又曾因彈劾萬貴妃的兄弟以及宦官梁芳、僧人繼曉,被關入欽犯監獄。
得到釋放,積功陞遷任都給事中。
弘治元年,王恕掌管吏部,提升陳壽為大理丞。
劉吉恨王恕,暗示御史彈劾陳壽不熟悉刑律,希望以此歸罪王耍陳壽最終被調任南京光祿少卿,就地專任鴻臚卿。
十三年冬,陳壽憑借右僉都御史的身份做延綏巡撫。
火篩多次進犯邊疆,前任鎮巡官全部獲罪離職。
陳壽到任後,聚集器械和糧餉,廣泛派遣間諜,分別佈置人馬為十路,讓他們互相策應救援,軍威開始振奮。
第二年敵寇各部大舉進犯,先派一百多騎兵前來引誘。
諸將請求攻擊,陳壽不同意。
他親自出帳外,帶領數十個騎兵,在一胡一 床 上指揮飲食。
敵寇望見,對此感到疑惑,便引兵退去。
官軍諸路襲擊敵人,斬首俘虜很多敵人。
朝廷正派遣苗逵等大軍到來,而陳壽已上奏捷報。
孝宗嘉獎他,加俸祿一等。
苗逵想乘勝搗毀敵寇巢穴。
在延綏駐紮了很久,三萬匹戰馬每天消費的草料無法計算。
陳壽請求出去到邊塞附近放牧,靠近水草,眾人面露難色。
陳壽便上馬先行,眾人都跟隨他,節省軍費數十萬。
當戰鬥勝利時,有人勸他寫上子弟的名籍,陳壽說:「我的子弟連射箭和用矛都不懂,怎能和浴血奮戰的將士共同受賞呢!」最終也不答應。
十六年,陳壽以右副都御史的身份掌管南院。
正德年間,劉瑾假傳聖旨逮捕南京科道戴銑、薄彥徽等人,陳壽直接上奏章解救。
劉瑾大怒,令他辭去官職。
不久因延綏倉儲虧損獲罪,被罰米二千石、布一千五百匹。
陳壽家貧不能抵償,上書皇帝陳述自己的情況。
劉瑾察知陳壽貧困,特許免罰。
宦官廖堂鎮守陝西。
廖堂貪婪殘暴,楊一清認為陳壽剛毅果斷,九年正月,起用他巡撫陝西。
廖堂當初奉詔製造毛氈帳篷一百六十間,贏餘白銀數萬兩,打算送給權貴幸臣,陳壽傳檄主管部門留作賑貸之用,又告誡廖堂不要借向朝廷進貢名義徵收財物。
廖堂發怒,打算排擠他。
陳壽四次上書請求退休,沒得到允許。
廖堂的爪牙數十人分散在各府縣盤剝百姓,陳壽命令逮捕他們,這些人全部逃回,氣焰受到阻遏。
這年秋天,陳壽被任命為南京兵部侍郎,陝西百姓哭喊著簇擁在他的車子周圍,很長時間不能起行。
過了一年,請求退休,就地進升刑部尚書,退休。
陳壽任給事中時,談論時政直言不諱,唯獨不喜歡彈劾別人。
他說:「我父親告誡我不要做刑部官吏,因為刑部官吏容易冤枉人。
諫官冤枉人更加厲害,我不敢隨便說話。」
嘉靖元年,詔令陳壽進一品官階,派遣主管官吏慰問,時年八十三歲。
陳壽為官廉潔,做官四十年,竟無家可歸。
寓居南京時,他的居所不能遮蔽風雨。
陳壽去世後,上書李充嗣、府尹寇天敘為他收斂一屍一身。
又過了幾年,親朋故舊資助,才得以歸葬新淦。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