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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黃福傳》原文及翻譯
《明史·列傳第四十二》
【原文】
黃福,字如錫,昌邑人。
上書論國家大計。
太祖奇之,超拜工部右侍郎。
建文時,深見倚任。
成祖列奸一黨一 二十九人,福與焉。
成祖入京師,福迎附。
李景隆指福奸一黨一 ,福曰:「臣固應死,但目為奸一黨一 ,則臣心未服。」
帝置不問,復其官。
未幾,拜工部尚書。
永樂三年,陳瑛劾福不恤工匠,改北京行部尚書。
明年坐事,逮下詔獄,謫充為事官。
已,復職,督安南軍餉。
安南既平,郡縣其地,命福以尚書掌布政、按察二司事。
時遠方初定,軍旅未息,庶務繁劇。
福隨事制宜,鹹有條理。
上疏言:「一交一 阯賦稅輕重不一,請酌定,務從輕剩」又請:「循瀘一江一 北岸至欽州,設衛所,置驛站,以便往來。
開中積鹽,使商賈輸粟,以廣軍儲。
官吏俸廩,倉粟不足則給以公田。」
又言:「廣西民饋運,陸路艱險,宜令廣東海運二十萬石以給。」
皆報可。
於是編氓籍,定賦稅,興學校,置官師。
數召父老宣諭德意,戒屬吏毋苛擾。
一切鎮之以靜,上下帖然。
時群臣以細故謫一交一 阯者眾,福鹹加拯恤,甄其賢者與共事,由是至者如歸。
鎮守中官馬騏怙一寵一 虐民,福數裁抑之。
騏誣福有異志。
帝察其妄,不問。
仁宗即位,召還,命兼詹事,輔太子。
福在一交一 阯凡十九年。
及還,一交一 人扶攜走送,號泣不忍別。
福還,一交一 阯賊遂劇,訖不能靖。
仁宗崩,督獻陵工。
福豐儀修整,不妄言笑。
歷事六朝,多所建白。
公正廉恕,素孚於人。
當官不為赫赫名,事微細無不謹。
憂國忘家,老而彌篤。
自奉甚約,妻子僅給衣食,所得俸祿,惟待賓客周匱乏而已。
初,成祖手疏大臣十人,命解縉評之,惟於福曰:「秉心易直,確乎有守。」
無少貶。
【譯文】
黃福,字如錫,昌邑人。
曾上書論國家大計。
太祖很賞識他,把他越級升為工部右侍郎。
建文時期,他深受信任和倚重。
成祖列出奸一黨一 二十九人,黃福是其中之一。
成祖入京師後,黃福迎接並歸附。
李景隆指責黃福是奸一黨一 ,黃福說:「臣固然應該死,但被看為奸一黨一 ,則臣心中不服。」
皇上置之不問,給他恢復了官職。
不久,他被任命為工部尚書。
永樂三年(公元1406年),陳瑛彈劾黃福不體恤工匠,他被改為北京行部的尚書。
第二年因事獲罪,被逮捕並被關押到牢獄中,被貶謫充當為事官。
不久,他得以官復原職,督運安南軍餉。
安南平定後,在那個地方設置郡縣,皇帝命黃福以尚書銜掌管一交一 趾布政司、按察司的事務。
當時邊遠的地方剛剛平定,軍隊尚未歇息,事務多而繁雜,黃福因事制宜,處理地都很有條理。
他上疏說:「一交一 趾賦稅輕重不一,請斟酌制定標準,務必從輕省方面考慮。」
他又請求道:「沿瀘一江一 北岸到欽州,請設立衛所和驛站,以方便往來。
實行開中法,給予商人們運銷食鹽的權利,再讓商人輸運糧食到一交一 趾,通過這樣來充實軍糧儲備。
官吏的俸祿,倉庫儲糧不足則以公田的產出補足。」
他又說:「廣西百姓輸運糧餉,陸路艱險,宜令廣東海運二十萬石去供給。」
這些建議都被批准了。
於是他編製戶籍、制定賦稅、興辦學校、設置駐軍,多次召見當地父老宣諭聖上德治之意,告誡下屬官吏不要苛刻、侵擾人民。
一切治之以靜,上下安然。
當時群臣因為細小而不值得計較的事情被貶謫到一交一 阯的有很多,黃福(對他們)都加以拯救和撫恤,選出賢明者與他們共事。
因此貶謫者有到了這裡就像回家的感覺。
鎮守宦官馬騏依仗受一寵一 侵害百姓,黃福多次壓制他。
馬騏誣陷黃福有謀反異志。
皇上覺察出這並不真實,不追究。
仁宗即位後,黃福被召回,命他兼任詹事,輔導太子。
黃福在一交一 趾共十九年,到他回來時,一交一 趾人民攙扶著他一路相送,哭號泣涕不忍分別。
他回來後,一交一 趾人的反叛加劇,終於無法平定。
仁宗逝世後,他總督獻陵工程。
黃福有丰姿,身材修長儀表整潔,不苟言笑。
歷經六朝事務,提出過不少建議,他公正廉潔寬恕,一向得到他人的信任。
他當官不圖赫赫之名,辦事無論大小都很謹慎。
憂國忘家,越老越堅定。
他自己的生活非常儉約,妻子兒女僅夠衣食,所得的俸祿,只用於接待賓客和周濟貧困而已。
當初,成祖寫下十位大臣命解縉品評,解縉只對黃福寫下這樣的評語:「秉性率直,為人確實有原則有操守」,沒有絲毫貶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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