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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毛吉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毛吉,字宗吉,余姚人。
景泰五年進士。
除刑部廣東司主事。
司轄錦衣衛。
衛卒伺百官一陰一事,以片紙入奏即獲罪,公卿大夫莫不惴恐。
公行請屬,狎侮官司,即以罪下刑部者,亦莫敢捶撻。
吉獨執法不撓,有犯必重懲之。
其長門達怙一寵一 肆虐,百官道遇率避馬,吉獨舉鞭拱手過,達怒甚。
吉以疾失朝,下錦衣獄。
達大喜,簡健卒,用巨梃搒之。
肉潰見骨,不死。
天順五年擢廣東僉事,分巡惠、潮二府。
痛抑豪右,民大悅。
及期當代,相率吁留之。
程鄉賊楊輝者,故劇賊羅劉寧一黨一 也。
已撫復叛,與其一黨一 曾玉、謝瑩分據寶龍、石坑諸洞,攻陷一江一 西安遠,剽閩廣間。
已,欲攻程鄉。
吉先其未至,募壯士合官軍得七百人。
抵賊巢。
先破石坑,斬玉;次擊瑩,馘之。
復生擒輝。
諸洞悉破,凡俘斬千四百人。
捷聞,憲宗進吉副使,璽書嘉勞。
移巡高、雷、廉三府。
時民遭賊躪,數百里無人煙,諸將悉閉城自守,或以賊告,反被撻。
有自賊中逸歸者,輒誣以通賊,撲殺之。
吉不勝憤,以平賊為已任。
按部雷州。
海康知縣王騏,雲南太和人也,日以義激其民,賊至輒奮擊。
吉壯其勇節,獎勵之。
適報賊掠鄉聚,吉與騏各率所部擊敗之。
薦騏,遷雷州通判。
未聞命,戰死。
贈同知,蔭其子為國子生。
成化元年二月,新會告急。
吉率指揮閻華、掌縣事同知陶魯,合軍萬人,至大磴破賊,乘勝追至雲岫山,去賊營十餘里。
時已乙夜,召諸將分三哨,黎明進兵。
會一陰一晦,眾失期。
及進戰,賊棄營走上山。
吉命潘百戶者據其營,眾競取財物。
賊馳下,殺百戶。
華亦馬躓,為賊所殺。
諸軍遂潰。
吉勒馬大呼止軍。
吏勸吉避,吉曰:「眾多殺傷,我獨生可乎?」
言未已,賊持槍趨吉。
吉且罵且戰,手劍一人,斷其臂。
力絀,遂被害。
是日,雷雨大作,山谷皆震動。
又八日,始得一屍一,貌如生。
事聞,贈按察使,錄其子科入國子監。
(選自《明史·毛吉傳》,有刪改)
【譯文】
毛吉,字宗吉,余姚人。
景泰五年中進士。
被授予刑部廣東司主事。
該司管轄錦衣衛。
錦衣衛卒窺伺百官的隱秘之事,有片紙之字上奏,官員即獲罪,公卿大夫無不驚恐不安。
他們公開請托,輕侮官員,就是因罪下到刑部的,也沒有人敢鞭打他們。
毛吉卻執法不撓,有罪的必定重懲他們。
錦衣衛長官門達仗著皇上的一寵一 愛,肆行殘虐,百官路上碰到他都避馬躲開,唯獨毛吉舉鞭拱手而過,門達很憤怒。
毛吉因病沒能上朝,被投進錦衣衛監獄。
門達大喜,挑選出健壯的士卒,用大木棍打他。
毛吉肉爛見骨,沒有死。
天順五年,毛吉升為廣東金事,分巡惠州、潮州府。
他痛懲豪門大族,百姓非常高興。
到期後他應該被替代,百姓紛紛挽留他。
程鄉賊人楊輝,是過去大盜羅劉寧的一黨一 羽。
本已受招撫,後又反叛,與一黨一 羽曾玉、謝瑩分別佔據寶龍、石坑等洞,攻陷一江一 西安遠,在福建、廣東之間搶掠。
後來又想攻打程鄉。
毛吉在他們沒到之前,招募壯士,加上士兵有七百人。
抵達賊人巢穴。
先攻破石坑,斬殺曾玉;再攻擊謝瑩,殺了他。
又生擒楊輝。
各洞都被攻破,共俘虜和斬殺一千四百人。
捷報傳到朝廷,憲宗升毛吉為副使,頒給璽書嘉獎慰勞。
毛吉被調去巡撫高州、雷州、廉州三府。
當時百姓遭賊人蹂一躪 ,數百里沒有人煙,各將領都閉城自守,有人報告賊情,反被將領所打。
有的人從賊人那裡逃回,常被誣陷為色勾通賊人,將他殺害。
毛吉不勝憤怒,以平賊為已任。
他巡行雷州。
有海康知縣王騏,是雲南太和人,每天以大義激奮他的百姓。
賊人來了便奮起抗擊。
毛吉覺得他們的勇氣節操雄壯,獎勵他們。
正好有報告說賊人來搶掠鄉村,毛吉與王騏各自率領所部擊敗了他們。
毛吉推薦王騏,升為雷州通判。
王騏還沒接到任命,即已戰死。
贈同知,庇蔭他的兒子為國子監生。
成化元年二月,新會告急。
毛吉率指揮閻華、掌縣事同知陶魯,合軍一萬人,到大磴擊破賊人,乘勝追到雲岫山,離賊營只有十餘里。
當時已經是半夜,毛吉召來諸將,將人馬分為三哨,黎明時進兵。
正好是一陰一天,眾人錯過出發時間。
到進戰時,賊人已棄營逃上山。
毛吉命令潘百戶佔領他們的營寨,眾人競相取財物。
賊人從山上馳下,殺死百戶。
閻華的馬也被絆倒,被賊人所殺,各軍於是潰敗。
毛吉勒馬大呼止住部隊。
官吏勸毛吉躲避,毛吉說:「眾人多被殺傷,我能獨自求生嗎?」
話沒說完,賊人持槍奔向毛吉。
毛吉邊罵邊戰,劍砍一人,斷了他一條手臂。
毛吉力量不足,終於被害。
這一天,雷雨大作,山谷都震動。
過了八天,才找到他的一屍一體,其貌如生。
事情傳到朝廷。
贈予他按察使,錄取他的兒子毛科入國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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