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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蘇瑰傳》原文及翻譯
新唐書
【原文】
蘇瑰,字昌容,雍州武功人,隋尚書僕射威之曾孫。
擢進士第,補恆州參軍。
居母喪,哀毀加人,左庶子張大安表舉孝悌,擢豫王府錄事參軍,歷朗、歙二州刺史。
時來俊臣貶州參軍,人懼復用,多致書請瑰,瑰叱其使曰:「吾忝州牧,高下自有體,能過待小人乎?」
遂不發書。
俊臣未至追還,恨之。
由是連外徙,不得入。
久之,轉揚州大都督府長史。
州據都會,多名珍怪產,前長史張潛、於辯機貲取鉅萬,瑰單身薄被自將。
武後鑄浮屠,立廟塔,役無虛歲。
瑰諫曰:「縻損浩廣,雖不出國用,要自民產日殫。
百姓不足,君孰與足?天下僧尼濫偽相半,請並寺,著僧常員數,缺則補。」
後善其言。
神龍初,入為尚書右丞,封懷縣男。
瑰明曉法令,多識台省舊章,一朝格式,皆所刪正。
中宗復政,鄭普思以妖幻位秘書員外監,支一黨一 遍岐、隴間,相煽惑為亂。
瑰捕系普思窮訊,普思妻以左道得幸韋後,出入禁中。
有詔勿治。
瑰廷爭不可,帝猶依違。
司直范獻忠,瑰使按普思者,進曰:「瑰為大臣,不能前誅逆豎而報天子,罪大矣,臣請先斬瑰。」
於是,僕射魏元忠頓首曰:「瑰長者,用刑不枉,普思法當死。」
帝不得已,流普思於儋州,余一黨一 論死。
累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三品,進封許國公。
時大臣初拜官,獻食天子,名曰「燒尾」,瑰獨不進。
及侍宴,宗晉卿嘲之,帝默然。
瑰自解於帝曰:「宰相燮和一陰一陽一,代天治物。
今粒食踴貴,百姓不足,衛兵至三日不食,臣誠不稱職,不敢燒尾。」
帝崩,遺詔皇太后臨朝,相王以太尉輔政。
後召宰相韋安石、宗楚客洎瑰議禁中。
楚客猥曰:「太后臨朝,相王有不通問之嫌,不宜輔政。」
瑰正色曰:「遺制乃先帝意,安得輒改?」
楚客等怒,卒削相王輔政事,瑰稱疾不朝。
景雲元年,卒,年七十二,謚曰文貞(博學堅貞)。
(選自《新唐書‧蘇瑰傳》,有刪節)
【譯文】
蘇瑰,字昌容,是雍州武功人,隋朝時尚書僕射蘇威的曾孫。
科試得中進士,補為恆州參軍。
母喪期間極度悲哀。
左庶子張大安上表薦舉他孝悌,提拔為豫王府錄事參軍,歷任朗、歙二州刺史。
那時,來俊臣因貪一婬一罪貶為同州參軍。
人們擔心來俊臣會再被起用,很多人寫信給蘇瑰,蘇瑰將這些使者叱退說:「不才我任職州官,高下自然遵照一定規格,怎會錯待一個小人呢?」
來俊臣還未到達所貶州就被召回,對蘇瑰心中懷恨。
因此,蘇瑰連連外徙,不得入京。
很久以後,轉任揚州大都督府長史。
揚州地理位置很重要,且多產珠翠珍怪。
前任長史張潛、於辯機都收取了好多萬,而蘇瑰只單身及簡單行裝,自我約束很嚴,武後建佛寺、立廟塔,沒一年不派勞役。
蘇瑰認為「:浪費嚴重,雖然不要國庫拿錢出來,但重要的是百姓的生產日見困難。
百姓不足,君王怎能富足?天下的僧人尼姑有一多半是假的。
懇請合併寺廟,定出僧人尼姑的數目,缺了再補。」
武後覺得他說得很好。
神龍初年,入京任尚書右丞,封爵懷縣男。
蘇瑰明曉法令,十分瞭解台省的舊章。
當時的律、令、格、式均特命他刪正。
中宗復位,鄭普思以妖幻之術任秘書員外監。
他的一黨一 羽分佈在岐州與隴州之間,到處煽動誘騙作亂。
蘇瑰將鄭普思逮捕入獄,窮追到底。
鄭普思的妻子以鬼道為韋後所一寵一 ,能隨意出入禁中。
因此中宗特下敕要蘇瑰不要再追究。
蘇瑰在朝廷力爭鄭普思不可赦,皇帝仍舊猶豫。
司直范獻忠———蘇瑰讓他審訊鄭普思的人———進言「:蘇瑰身為大臣不能誅殺叛逆小人而報答天子,犯了大罪,請讓臣先誅殺蘇瑰。」
那時,僕射魏元忠叩頭說「:蘇瑰是忠厚長者,用刑不會錯,鄭普思依法該當死罪。」
皇帝不得已,將鄭普思流放到儋州,其餘一黨一 徒都處死。
蘇瑰後來升任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三品,晉封爵許國公。
那時,公卿大臣初次為官者,照例要獻食天子,稱之為「燒尾」,蘇瑰初任僕射,獨不進獻。
到侍宴時,宗晉卿嘲諷蘇瑰,皇帝聽了默不做聲,蘇瑰對皇帝解釋說:「宰相一職,主管調和一陰一陽一,代天治理萬物。
現在糧價暴漲,百姓窮困,宿衛兵中還有三天都沒吃飯的,臣實在愚蠢不能稱職,所以不敢燒尾。」
皇帝駕崩,遺詔讓皇太后臨朝,相王任太尉輔政。
韋後召宰相韋安石、宗楚客、及蘇瑰等人在禁中議事。
宗楚客討好說:「太后臨朝,應該停止相王輔政。
皇太后與相王有叔嫂不通問之禮。」
蘇瑰嚴肅地說:「遺制,是先帝的意思,怎能更改?」
宗楚客等人生氣了,終於削除相王輔政的事。
蘇瑰稱病不入朝。
景雲元年去世,享年七十二,大都督賜謚為「文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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