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文言文
《曾子殺豬》原文及翻譯
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寓言故事
【原文】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隨之而泣。
其母曰:「女還,顧反為汝殺彘(zhi)。」
妻適市來,曾子欲捕彘殺之。
妻止之曰:「特與嬰兒戲耳。」
曾子曰:「嬰兒非與戲也。
嬰兒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學者也,聽父母一之 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
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選自戰國‧韓非《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譯文】
曾子的夫人到集市上去趕集,她的孩子哭著也要跟著去。
他的母親對他說:「你先回家待著,待會兒我回來殺豬給你吃。」
曾子的夫人到集市上回來,就看見曾子要捉豬去殺。
她就勸阻他說:「我只不過是跟孩子開玩笑罷了。」
曾子說:「(夫人)這可不能開玩笑啊!孩子不知道(你)在和他開玩笑。
孩子沒有思考和判斷能力,要向父母親學習 ,聽從父母親給予的正確的教導。
現在你在欺騙他,這就是教育孩子騙人啊!母親欺騙孩子,孩子就不會再相信自己的母親了,這不是教育孩子的正確方法埃」於是曾子把豬給殺了,煮了之後把豬給孩子吃掉了。
【註釋】
(1)曾子(前505~前432):曾參,春秋末年魯國人.孔子的弟子,字子輿,被尊稱為曾子.性情沉靜,舉止穩重,為人謹慎,待人謙恭,以孝著稱。
曾提出「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的主張和「吾日三省吾身「的修養方法。
據傳以修身為主要內容的《大學》是他的作品。
(2)曾子之妻之市:曾子的妻子到集市去。
之,前一個作助詞「的」,後一個作動詞「去」。
(3)其子隨之而泣:曾子的孩子就哭了。
之:指曾子妻子要去市常
(4)女:通「汝」人稱代詞,你。
(5)反:通「返」,返回。
(6)顧反為女殺彘:回頭回家時給你殺豬(吃)。
彘(zhi):古代意為「豬」。
(7)適市來,去集市上回來。
適:往,到,去。
(8)止:阻止。
(9)特:只不過,只是。
(10)戲:玩笑,戲弄。
(11)非與戲:不可同他開玩笑。
戲:開玩笑。
(12)非有知:沒有知識,意思是孩子很單純。
(13)待:依賴。
(14)子:你。
對對方的稱呼。
(15)是:這。
(16)而:則,就。
(17)非所以成教也:不能把(它)作為教育的方法。
(18)遂:於是。
(19)烹(pēng):煮。
賞析
曾子為了不失信於小孩,竟真的把豬殺了煮給孩子吃,目的在於用誠實守信的人生態度去教育後代、影響後代。
體現了儒家「言必信」的道德理念。
但這不見得是韓非此則寓言的原意,韓非子的原意不過是宣揚他的重法守信的法制思想,要統治者制定嚴酷的法律,然後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道理
教育兒童言行一致,家長不能信口開河,要有言必行。
只有言傳身教,才能使孩子誠實無欺。
曾子為了不失信於小孩,竟真的把豬殺了煮給孩子吃,目的在於用誠實守信的人生態度去教育後代、影響後代。
但這不見得是韓非此則寓言的原意,韓非子的原意不過是宣揚他的重法守信的法制思想,要統治者制定嚴酷的法律,然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