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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元德秀傳》原文及翻譯
新唐書
【原文】
元德秀字紫芝,河南人。
質厚少緣飾。
少孤,事母孝,舉進士,不忍去左右,自負母入京師。
既擢第,母亡,廬墓側,食不鹽酪,藉無茵席。
服除,以窶困1調南和尉,有惠政。
黜陟使以聞,擢補龍武軍錄事參軍。
德秀不及親在而取,不肯婚,人以為不可絕嗣,答曰:「兄有子,先人得祀,吾何娶為?」
初,兄子襁褓喪親,無資得乳媼,德秀自乳之,能食乃止。
既長,將為取,家苦貧,乃求為魯山令。
有盜系獄,會虎為暴,盜請格虎自贖,許之。
吏曰:「彼詭計,且亡去,無乃為累乎?」德秀曰:「許之矣,不可負約。
即有累,吾當坐,不及餘人。」
明日盜一屍一虎還,舉縣嗟歎。
玄宗在東都,酺2五風樓下,命三百里縣令、刺史各以聲樂集。
是時頗言且第勝負,加賞黜。
河內太守輦優伎數百,被錦繡,或作犀象,瑰譎光麗。
德秀惟樂工數十人,聯袂歌《於蔿於》。
《於蔿於》者,德秀所為歌也。
帝聞,異之,歎曰「賢人之言哉!」謂宰相曰:「河內人其塗炭乎?」
乃黜太守,德秀益知名。
所得俸祿,悉衣食人之孤遺者。
秩滿,笥3余一縑,駕柴車去。
愛陸渾佳山水,乃定居。
不為牆垣扃鑰,家無僕妾。
歲饑,日或不爨。
嗜酒,陶然彈琴以自娛。
人以酒餚從之,不問賢鄙為酣飫4。
德秀善文辭,作《蹇士賦》以自況。
房琯每見德秀,歎息曰:「見紫芝眉宇,使人名利之心都荊」蘇源明常語人曰:「吾不幸生衰俗,所不恥者,識元紫芝也。」
天寶十三載卒,家惟枕履簞瓤而已。
族弟結哭之慟,或曰:「子哭過哀,禮歟?」結曰:「若知禮之過,而不知情之至。
人情所耽溺、喜愛者,大夫無之。
生六十年未嘗識女色、識錦繡,未嘗求足、苟辭、佚色,未嘗有十畝之地、十尺之捨、十歲之僮,未嘗完布帛而衣,具五味而餐。
吾哀之,以戒荒一婬一貪佞、綺紈粱肉之徒耳。」
——選自《新唐書‧元德秀傳》
註:1窶(ju)困:窮困。
2酺(pu):合聚飲食。
3笥(si):盛衣物的竹器。
4飫:yu,飽。
【譯文】
元德秀,字紫芝,是河南府人。
質樸敦厚,很少文飾。
年輕時就死了父親,對母親十分孝順。
被推薦參加進士考試,不忍心離開母親左右,就背著母親進了京城。
考中進士後,母親去世,他在母親的墳墓旁邊建一間茅棚守護,吃飯不放鹽酪,坐臥不墊坐墊和蓆子。
服喪期滿,因為貧困調到南河縣任縣尉,(治理期間)有仁惠的政績。
黜陟使把他的事跡報告給皇上,朝廷提拔他做龍武軍錄事參軍。
元德秀沒有來得及在母親健在時娶妻,就不肯結婚。
有人認為他不可以斷絕了後代,他回答說:「我哥哥有兒子,我的先祖可以得到祭祀,我為什麼還要娶妻呢?」
當年,他哥哥的兒子在襁褓中就成了孤兒,又沒有錢請奶媽,德秀就親自餵養他,等到侄子能吃飯了才停止餵養。
侄子長大後,將要為他娶媳婦,家裡十分貧窮,就請求任魯山縣令。
有個小偷被關押在牢裡,當地正碰上老虎作惡,小偷請求打虎贖身,元德秀答應了他。
有個官吏對他說:「那是小偷的詭計,將來他逃走了,你不是要受到牽累嗎?」
元德秀說:「我已經答應了他,不能背棄約定。
如果有牽累,我當承擔罪責,不牽連到別人。」
第二天,小偷帶著老虎的一屍一體回來了,全縣的人都為此而感歎。
唐玄宗在東都時,在五鳳樓下設宴,命令三百里內的縣令、刺史都要拿出歌曲到他那裡彙集。
當時人們都傳言皇帝將要排出優劣,施加賞罰。
河內太守用車裝著幾百個演員,披掛著錦繡,有的裝扮成犀牛大象,十分新奇而美麗。
只有德秀帶了演員幾十個,集體唱一首叫《於蔿於》的歌,《於蔿於》是德秀所創作的歌。
皇帝聽到後,十分驚奇,讚歎說:「唱的都是賢人說的話呀!」對宰相說:「河內府的百姓恐怕都生活在苦難中吧?」
於是罷免了太守,元德秀更加出名了。
元德秀所得到的俸祿全都用來供給那些孤兒棄兒吃飯穿衣。
(作縣令)滿一年,他用來盛物的竹筐裡僅剩一匹細絹,便趕著一輛柴車離任。
他喜愛陸渾那秀麗的山水,於是(在那兒)定居。
他的住宅不造圍牆,不設門鎖,也沒有僕人小妾。
碰上荒年,有時整天不燒火做飯。
他喜歡喝酒,悠然地彈著琴來自娛自樂。
元德秀擅長於寫文章,寫了一篇《蹇士賦》來自比。
房琯每次見到他,總是歎息說:「只要看到元紫芝的面貌,便使人的名利之心都忘卻了。」
蘇源明也常常對別人說:「我不幸生活在衰敗和庸俗的環境中,使我不感到恥辱的,是因為我結識了元紫芝呀。」
天寶十三年,元德秀去世,死時,家裡只有枕頭、鞋子、竹盆和舀水的瓢一類東西。
族弟元結哭喪時極度悲哀,有人說:「你哭得過於悲哀,符合禮節嗎?」
元結說:「你只知道禮節過分,卻不知是情感真摯。
人們感情上所沉溺、喜愛的事物,他從來沒有。
他活著的六十年中不曾接近女色、正視錦繡,不曾謀求富足、苟且言辭、貪戀女色,未曾有十畝大的土地,十多尺長的房子和十來歲的僮僕,也未曾用完整的布做衣服穿,用多種調料做飯吃。
我哀悼他,是用來告誡那些荒一婬一貪佞之徒和紈褲子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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