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文言文
《元史·良吏傳·王艮》原文及翻譯
元史
【原文】
王艮,字止善,紹興諸暨人。
尚氣節,讀書務明理以致用,不苟事言說。
淮東廉訪司闢為書吏,遷淮西。
會例革南士,就為吏於兩淮都轉運鹽使司,以歲月及格,授廬州錄事判官。
淮東宣慰司闢為令史,以廉能稱。
歷建德縣尹,除兩浙都轉運鹽使司經歷。
紹興路總管王克敬,以計口食鹽不便,嘗言於行省,未報。
而克敬為轉運使,集議欲稍損其額,以紓民力。
沮之者以為有成籍不可改,艮毅然曰:「民實寡而強賦多民之錢,今死、徙已眾矣,顧重改成籍而輕棄民命乎!且浙右之郡,商賈輻輳,未嘗以口計也。
移其所賦,散於商旅之所聚,實為良法。」
於是議歲減紹興食鹽五千六百引。
尋有復排前議者,艮欲辭職去,丞相聞之,亟遣留艮,而議遂定。
遷海道漕運都萬戶府經歷。
紹興之官糧入海運者十萬石,城距海十八里,歲令有司拘民船以備短送,吏胥得並緣以虐民。
及至海次,主運者又不即受,有折缺之患。
艮執言曰:「運戶既有官賦之直,何復為是紛紛也!」乃責運戶自載糧入運船。
運船為風所敗者,當核實除其數,移文往返,連數歲不絕,艮取吏牘披閱,即除其糧五萬二千八百石、鈔二百五十萬緡,運戶乃免於破家。
除一江一 西行省左右司員外郎。
吉之安福有小吏,誣民欺隱詭寄田租九千餘石,初止八家,前後數十年,株連至千家,行省數遣官按問,吏已伏其虛誑,而有司喜功生事者,復勒其民報合徵糧六百餘石,憲司援詔條革去,終莫能止。
艮到官首言是州之糧比元經理已增一千一百餘石豈復有欺隱詭寄者乎准憲司所擬可也。
行省用艮言,悉蠲之。
艮在任歲余,以中憲大夫、淮東道宣慰副使致仕。
卒年七十一。
(選自《元史‧良吏傳》)
【譯文】
王艮字止善,是紹興諸暨人。
他崇尚氣節,讀書務求其中的道理以達到使用它的目的,不隨便加以評論。
淮東廉訪司徵用書吏,調任淮西廉訪司。
時逢朝廷下令監察部門一律革除南方士人,王艮於是就到兩淮都轉運鹽使司做吏員,因任期達到了規定的期限,授任廬州錄事判官。
淮東宣慰司徵用他做令史,以廉潔能幹著稱。
歷任建德縣尹,授兩淮轉運鹽使司經歷。
紹興路總管王克敬,認為按照人口數目徵收鹽稅對百姓不利,曾經向行省建議,不見答覆。
後來王克敬擔任運鹽轉運使,召集官員商議稍稍減少鹽稅數額,以寬舒民力。
阻撓這一建議的人認為有既定的戶籍,不可更改。
王艮毅然說:「老百姓實際人數少而強行按照超過的人數多征鹽稅,如今遷移、死亡的已經很多,難道重視更改已經有的戶籍卻輕易放棄百姓的生命嗎!何況浙一江一 西部的州縣,商賈會集,也未曾按人口計算徵稅,將減少的鹽稅轉移到浙一江一 西部,分派到商賈聚集的州縣,確實是一種好辦法。」
於是議定每年減少徵收紹興食鹽五千六百引。
不久又有人反對以前議定的結論,王艮準備辭職而去,丞相聽說了這件事以後,急忙派人挽留王艮,因而他的建議也就確定了。
調任海道漕運都萬戶府經歷。
紹興官糧需要轉入海道運往京師的有十萬石,紹興城離海有十八里,每年命令官府徵集的民船以備短途運送,官吏得以相互勾結坑害百姓。
等運送到海邊,掌管海運的人又不立即接收,造成折損短缺的弊玻王艮堅持說:「海路運戶既有官府付給他們的費用,何以又要官府搞得這麼紛紛擾擾呢!」於是責成海路運戶自行將糧食送入海運船隻,海運船隻被大風所損壞的,應當予以核實後扣除糧食的數額,因為公文往返,拖延了好幾年都沒有把事情辦成,王艮取來辦事人員的文案查閱,當即免除了損失的糧食五萬二千八百石,錢二百五十萬緡,運戶才免於破產。
授一江一 西行省左右司員外郎。
吉安路安福州有一個小吏,誣告百姓欺騙隱瞞了田租九千餘石,起初只有八家被誣告,前後十幾年,被牽連到的有上千家,行省多次派官員察問,小吏已經承認自己是欺騙誣告,而喜歡邀功生事的官吏,仍然強迫這些百姓一交一 糧多征六百餘石。
廉訪司引證詔書條款將此刪去,但始終不能制止。
王艮到任後,首先上奏:「安福州的田租,比原先治理時已經增加了一千一百餘石,怎麼還會有欺騙隱瞞的田租呢?按照廉訪司所議定的意見就可以了。」
行省採納了王艮的建議,將多征的田租全部免除。
王艮任職一年多,以中憲大夫、淮東道宣德副使退休。
去世時七十一歲。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