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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政要·貪鄙》原文及翻譯
原文
貞觀初,太宗謂侍臣曰:「人有明珠,莫不貴重。
若以彈雀,豈非可惜?況人之性命甚於明珠,見金錢財帛不懼刑網,逕即受納,乃是不惜性命。
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不可彈雀,何況性命之重,乃以博財物耶?群臣若能備盡忠直,益國利人,則官爵立至。
皆不能以此道求榮,遂妄受財物,贓賄既露,其身亦殞,實可為笑。
帝王亦然,恣情放逸,勞役無度,信任群小,疏遠忠正,有一於此,豈不滅亡?隋煬帝奢侈自賢,身死匹夫之手,亦為可笑。」
貞觀四年,太宗謂公卿曰:「朕終日孜孜,非但憂憐百姓,亦欲使卿等長守富貴。
天非不高,地非不厚,朕常兢兢業業,以畏天地。
卿等若能小心奉法,常如朕畏天地,非但百姓安寧,自身常得歡樂。
古人云:『賢者多財損其志,愚者多財生其過。
』此言可為深誡。
若徇私貪濁非止壞公法損百姓縱事未發聞中心豈不常懼?恐懼既多,亦有因而致死。
大丈夫豈得苟貪財物,以害及身命,使子孫每懷愧恥耶?卿等宜深思此言。」
貞觀六年,右衛將軍陳萬福自九成宮赴京,違法取驛家麩數石。
太宗賜其麩,令自負出以恥之。
貞觀十年,治書侍御史權萬紀上言:「宣、饒二州諸山大有銀坑,采之極是利益,每歲可得錢數百萬貫。」
太宗曰:「朕貴為天子,是事無所少之。
惟須納嘉言,進善事,有益於百姓者。
且國家剩得數百萬貫錢,何如得一有才行人?不見卿推賢進善之事,又不能按舉不法,震肅權豪,惟道稅鬻銀坑以為利益。
昔堯、舜抵璧於山林,投珠於淵谷,由是崇名美號,見稱千載。
後漢桓、靈二帝好利賤義,為近代庸暗之主。
卿遂欲將我比桓、靈耶?」
是日敕放令萬紀還第。
(節選自《貞觀政要·貪鄙》)
【譯文】
貞觀初年,太宗皇帝對侍臣們說:「一個人(如果)手中有一顆明珠,沒有不以之為貴重之物的,如果拿(它)去彈射鳥雀,這難道不是很可惜嗎?何況人的性命比明珠更珍貴,見到金銀錢帛不懼怕法律的懲罰,立即直接收受,這就是不愛惜性命。
明珠是身外之物,尚且不能拿去彈射鳥雀,何況更加珍貴的性命,竟用它來換取財物?各位大臣如果能夠竭盡忠誠正直,有益於國家,有利於百姓,那麼官職爵位立即就可以得到。
一律不能用這種受賄的手段求取榮華富貴,隨便就收受財物。
贓物賄賂暴露以後,自身也將受到損害,確實是可笑的。
帝王也是這樣,任性放縱逸樂,強迫百姓當差服役沒有限度,信任小人,疏遠忠誠正直的人,犯有其中一件事,哪能不滅亡的?隋煬帝揮霍浪費錢財,過分追求享受,卻自認為賢能,自身死在一介匹夫手裡,也是很可笑的。」
貞觀四年,太宗對公卿說:「我整天都不敢懈怠,不僅僅只憂念愛惜百姓,也想讓你們能夠長守富貴。
天非不高,地非不厚,我長久以來小心謹慎地敬畏天地。
你們如果能小心遵守法令,總是像我敬畏天地那樣,這樣不但百姓安寧,自己也可常得快樂。
古人說:『如果明智賢良的人財多了會影響他奮發向上的志向;如果愚笨的人有很多的錢財,那只會增加他們去犯錯的機會』,這話可以深以為戒。
如果徇私貪一污,不但是破壞國法,傷害百姓,即使事情沒有敗露,心中怎能不常懷恐懼呢?恐懼多了也有因此而導致死亡的。
大丈夫難道能為了貪求財物,而害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使子孫總是蒙受羞恥嗎?你們應當深刻地思考這些話。」
貞觀六年,右衛將軍陳萬福從九成宮去京城,他在驛站處違法取得幾擔麥麩。
唐太宗知道後,就把這些麥麩賜給他,讓他自己背出宮,以此來羞辱他。
貞觀十年,治書侍御史權萬紀上書說:「宣州、饒州的大山裡埋藏有銀礦,如果把它們開採出來,可獲得極大的收益,每年可向朝廷上繳錢數百萬貫。」
唐太宗說:「我貴為天子,這樣的事知道得很多,現在,我需要的只是採納對老百姓有益的忠言,推行對老百姓有益的善事。
再說,國家積攢數百萬貫錢,哪如得到一個有才行的人?你不推舉賢能,表彰善事,也不揭發奸邪之人,肅清豪強,只知道上奏售賣銀礦這些有關實利的事情。
過去,堯舜把美玉扔在山林,把寶珠沉沒在深淵,因此高尚的美名,流芳千古。
後漢時,桓帝、靈帝重利輕義,是近世有名的昏聵之君。
你這樣做,是竟然想把我與桓帝、靈帝相比嗎?」
就在這一天,他下令將權萬紀削官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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