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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張振德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張振德,字季修,昆山人。
祖情,從祖意,皆進士。
情福建副使,意山東副使。
振德由選貢生授四川興文知縣。
縣故九絲蠻地,萬曆初,始建土牆數尺,戶不滿千。
永寧宣撫奢崇明有異志,潛結奸人,掠賣子女。
振德捕奸人,論配之,招還被掠者三百餘人。
崇明賄以二千金,振德怒卻之,裂其牘。
天啟元年方赴成都與鄉闈事,而崇明部將樊龍殺巡撫徐可求,副使駱日昇、李繼周等。
重慶知府章文炳、巴縣知縣段高選皆抗節死,賊遂據重慶。
時振德兼署長寧,去賊稍遠,從者欲走長寧。
振德曰:「守興文,正也。」
疾趨入城。
長寧主簿徐大禮與振德善,以騎來迎,振德卻之。
督鄉兵與戰,不敵,退集居民城守。
會大風雨,賊毀土城入。
振德命妻錢氏及二女持一劍坐後堂,曰:「若輩死此,吾死前堂。」
乃取二印系肘後,北向拜曰:「臣奉職無狀,不能殺賊,惟一死明志。」
妻女先伏劍死。
乃命家人舉火,火熾自剄。
一門死者十二人。
賊至火所,見振德面如生,左手系印,右手握刀,忿怒如赴敵狀,皆駭愕,羅拜而去。
事聞,賜祭葬,贈光祿卿,謚烈愍。
敕有司建祠,世蔭錦衣千戶。
振德既死,興文教諭劉希文代署縣事,甫半載,賊復薄城,誓死不去。
妻白亦慷慨願同死。
城破,夫婦罵賊,並死。
大禮守長寧,城亦陷。
大禮曰:「吾不可負張公。」
一家四人仰藥死。
贈重慶同知,世蔭百戶。
(《明史卷290·列傳第178》)
【譯文】
張振德,字季修,昆山人。
祖父張情,叔祖父張意,都是進士。
張情做福建副使,張意做山東副使。
張振德由選貢生授官四川興文知縣。
此縣過去是九絲蠻的地界,萬曆初年才建起幾尺高的土城牆,居民不到千戶。
永寧宣撫奢崇明有反叛圖謀,暗中勾結奸人,搶掠別人子女去販賣。
張振德逮捕了奸人,判處他們充軍,招還三百多個被擄掠的人。
奢崇明拿出兩千兩銀子賄賂張振德,張振德憤怒地拒絕了並撕碎了他的文書。
天啟元年,張振德正趕赴成都參加鄉試,奢崇明的部將樊龍卻殺了巡撫徐可求,副使駱日昇、李繼周等人。
重慶知府章文炳、巴縣知縣段高選都堅持節操而死,賊兵於是佔領了重慶。
當時張振德兼代理管轄長寧,離賊兵遠一點,他的隨從打算逃到長寧去。
張振德說:「堅守興文,是正事。」
急忙跑進城裡。
長寧主簿徐大禮與張振德要好,派騎兵來迎接他,他推辭了。
他指揮鄉兵與敵人作戰,抵擋不住敵兵,退入城中集合居民堅守。
恰遇大風暴雨,賊兵搗毀土城而攻入城裡。
張振德命令妻子錢氏和兩個女兒手持一劍坐在後堂,說:「你們就死在這裡,我死在前堂。」
他於是取出兩個印繫在肘後,向著北方拜道:「臣奉職無功,不能殺敵,惟有一死表明心跡。」
他的妻子和女兒舉劍自一殺。
於是他命令家人點火,火盛後舉劍自剄。
一門有十二個人共同赴死。
賊兵來到火前,見張振德面色如生前,左手上繫著大印,右手握刀,神情憤怒如赴敵之狀,都驚愕失色,環圍而拜然後離去。
皇帝知道這件事,賜予祭奠並安葬,追贈他為光祿卿,謚號烈愍。
敕令主管部門為他建立祠廟祭祀,讓他家世代蔭庇作錦衣千戶。
張振德死後,興文知縣教諭劉希文代理縣裡事務。
剛半年,賊兵又來攻城,他誓死不離開。
其妻白氏亦慷慨表示願意同死。
城被攻破後,夫歸兩罵賊,共同赴死。
徐大禮鎮守長寧,城也被攻陷。
徐大禮說:「我不可有負張公。」
一家四口服毒自一殺。
被追贈為重慶同知,世代受蔭代作百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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