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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昉傳》原文與譯文
【原文】 李昉,字明遠,深州饒一陽一人。
漢乾佑舉進士,為秘書郎。
宰相馮道引之,與呂端同直弘文館,改右拾遺、集賢殿修撰。
宋初,加中書舍人。
開寶三年,知貢舉。
五年,復知貢舉。
昉之知貢舉也,其鄉人武濟川預選,既而奏對失次,昉坐左遷太常少卿,俄判國子監。
明年五月,復拜中書舍人、翰林學士。
時趙普為多遜所構,數以其短聞於上。
上詢於昉,對曰:「臣職司書詔,普之所為,非臣所知。」
普尋出鎮,多遜遂參知政事。
太宗即位,加昉戶部侍郎,太平興國中,改文明殿學士。
時趙普、宋琪居相位久,求其能繼之者,宿舊無逾於昉,遂命參知政事。
十一月,普出鎮,昉與琪俱拜平章事。
未幾,加監修國史,復時政記先進御而後付有司,自昉議始也。
昉和厚多恕,不念舊惡.在位小心循謹,無赫赫稱。
好接賓客,一江一 南平,士丈夫歸朝者多從之遊。
雅厚張洎而薄張佖,及昉罷相,洎草制深攻詆之,而佖朔望必詣昉。
或謂佖曰:「李公待君素不厚,何數詣之?」
佖曰:「我為廷尉日,李公方秉政,未嘗一有請求,此吾所以重之也。」
昉素與盧多遜善,待之不疑,多遜屢譖昉於上,或以告昉,不之信。
及入相,太宗言及多遜事,昉頗為解釋。
帝曰:「多遜居常毀卿一錢不直。」
昉始信之。
上由此益重昉。
昉居中書日,有求進用者,雖知其材可取,必正色拒絕之,已而擢用;或不足用,必和顏一溫一 語待之。
子弟問其故,曰:「用賢,人主之事;若受其請,是市私恩也,故峻絕之,使恩歸於上。
若不用者,既失所望,又無善辭,取怨之道也。」
至道二年,昉陪祀南郊,禮畢入賀,因拜舞仆地,台吏掖之以出,臥疾數日薨,年七十二。
贈司徒,謚文正。
(選自《宋史·列傳第二十四·李昉傳》,有刪改)
【譯文】 李昉,字明遠,深州饒一陽一人。
後漢乾祜年間考取進士,擔任秘書郎一職。
宰相馮道推薦他,與呂端共同在弘文館當值,後改任右拾遺、集賢殿修撰。
宋朝初年,李昉加官為中書舍人。
開寶三年,主持貢生考試。
開寶五年,再次主持貢生考試。
李昉主持貢生考試時,他的同鄉武濟川參加考試,後來上奏應對失常,李昉受連累被降職為太常少卿,隨即改飪國子監。
第二年五月,再為中書舍人、翰林學士。
當時趙普被盧多遜誣陷,多次把他的短處上報皇上。
皇上向李昉詢問,回答說:「我的職務是掌管文書詔令,趙普的所作所為,不是我所知道的。」
趙普不久出朝擔任節度使,而盧多遜只擔任參知政事。
太宗即位,加封李昉為戶部侍郎,太平興國年間,改為文明殿學士。
當時趙普、宋琪居於相位已久,尋求能夠接替他們的人,老臣中沒有人能超過李昉的,就任命為參知政事。
十一月,趙普出朝為節度使,李昉、宋琪都為平章事。
不久,加官監修國史,恢復時政記錄先進呈皇帝然後一交一 付有關部門,是從李昉的提議開始的。
李昉一溫一 和寬厚,不記舊惡,在相位小心謹慎沿襲舊制,沒有顯赫的政績。
喜好結一交一 賓客,一江一 南平定,歸附朝廷的士大夫多與他往來。
李昉非常看重張洎而輕視張佖,等得李昉罷相時,張洎撰寫制書大力詆毀他,但是張佖初一十五日必定拜訪李防。
有人對張佖說:「李公待你素來不厚,為什麼多次看望他?」
張佖說:「我當廷尉時,李公正執掌政權,從未有過一次請求,這就是我看重他的原因。」
李昉一直和盧多遜友好,對他毫不懷疑,盧多遜多次向皇上誣陷李昉,有人把這些事告訴李昉,李昉不相信。
到他入朝為相時,太宗談到盧多遜的事,李昉多次為他解釋。
皇帝說:「盧多遜平常詆毀你一錢不值。」
李昉才相信此事。
皇上因此更加看重李昉。
李昉在中書任職時,有個人請求想提升任用。
李昉即使知道這個人可用,必定很嚴肅地拒絕,然後提拔任用;如果不值得任用,必定和顏悅色地接待他。
子弟問這樣做的原因,說道:「任用賢能,是國家君主的事;如果接受他們的請求,是用私情做一交一 易,因此嚴厲地拒絕他們,使恩德歸於皇上。
若是不能任用的人,既已讓他失望,又沒有好言語,是帶來怨恨的做法。」
至道二年,李昉陪同皇帝到南郊祭祀,儀式結束入朝祝賀,在跪拜舞蹈時摔倒在地,台吏攙扶他出去,臥病數日去世,享年七十二歲,贈官司徒,謚號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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