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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刑賞忠厚之至論》原文及翻譯
蘇軾
【原文】
堯、舜、禹、湯、文、武、成、康之際,何其愛民之深,憂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長者之道也。
有一善,從而賞之,又從而詠歌嗟歎之,所以樂其始而勉其終。
有一不善,從而罰之,又從而哀矜懲創之,所以棄其舊而開其新。
故其吁俞之一聲 ,歡休慘戚,見於虞、夏、商、周之書。
成、康既沒,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猶命其臣呂侯,而告之以祥刑。
其言憂而不傷,威而不怒,慈愛而能斷,惻然有哀憐無辜之心,故孔子猶有取焉。
《傳》曰:「賞疑從與,所以廣恩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也。
當堯之時,皋陶為士。
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
故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而樂堯用刑之寬。
四岳曰「鯀可用」,堯曰「不可,鯀方命圮族」,既而曰「試之」。
何堯之不聽皋陶之殺人,而從四岳之用鯀也?然則聖人之意,蓋亦可見矣。
《書》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
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嗚呼,盡之矣。
可以賞,可以無賞,賞之過乎仁;可以罰,可以無罰,罰之過乎義。
過乎仁,不失為君子;過乎義,則流而入於忍人。
故仁可過也,義不可過也。
古者賞不以爵祿,刑不以刀鋸。
賞之以爵祿,是賞之道行於爵祿之所加,而不行於爵祿之所不加也。
刑之以刀鋸,是刑之威施於刀鋸之所及,而不施於刀鋸之所不及也。
先王知天下之善不勝賞,而爵祿不足以勸也;知天下之惡不勝刑,而刀鋸不足以裁也。
是故疑則舉而歸之於仁,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歸於君子長者之道。
故曰:忠厚之至也。
《詩》曰:「君子如祉,亂庶遄已。
君子如怒,亂庶遄沮。」
夫君子之已亂,豈有異術哉?時其喜怒,而無失乎仁而已矣。
《春秋》之義,立法貴嚴,而責人貴寬。
因其褒貶之義,以制賞罰,亦忠厚之至也。
【譯文】
唐堯、虞舜、夏禹、商湯、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的時候,他們是多麼地深愛著百姓、深切地替百姓擔憂,而且用君子長者的態度來對待天下人。
有人做了一件好事,獎賞他之餘,又用歌曲讚美他,為他有一個好開始而高興,並勉勵他堅持到底;有人做了一件不好的事,處罰他之餘,又哀憐同情他,希望他拋棄錯誤而開始新生。
歡喜和憂傷的感情,同意和不同意的聲音,見於虞、夏、商、周的歷史書籍裡。
成王、康王死後,穆王繼承王位,周朝的王道便開始衰落。
然而穆王還是吩咐大臣呂侯,告誡他使用「祥刑」。
他說的話憂愁卻不悲傷,威嚴卻不憤怒,慈愛而能決斷,有哀憐無罪者的好心腸。
因此,孔子把這篇《呂刑》選進《尚書》裡。
古書上說,「獎賞時如有可疑者應該照樣留在應賞之列,為的是推廣恩澤;處罰時遇有可疑者則從應罰之列除去,」為的是謹慎地使用刑法。
堯當政時,皋陶是掌管刑法的官。
要處死一個人,皋陶三次說當殺,堯帝卻一連三次說應當寬耍所以天下人都害怕皋陶執法堅決,而讚美帝堯用刑寬大。
四岳建議:「鯀可以任用。」
堯說「不可!鯀違抗命令,譭謗同族。」
過後,他還是說「試用一下吧。」
為什麼堯不聽從皋陶處死犯人的主張,卻聽從四岳任用鯀的建議呢?那麼聖人的心意,從這裡可以看出來了。
《尚書》說:「罪行輕重有可疑時,寧可從輕處置;功勞大小有疑處,寧可從重獎賞。
與其錯殺無辜的人,寧可犯執法失誤的過失。」
唉!這句話完全表現出忠厚之意。
可以賞也可以不賞時,賞就過於仁慈了;可以罰也可以不罰時,罰就超出義法了。
過於仁慈,還不失為一個君子;超出義法,就流為殘忍了。
所以,仁慈可以超過,義法是不可超過的。
古人獎賞不用爵位和俸祿,刑罰不用刀鋸。
用爵位、俸祿行賞,只對能得到爵位、俸祿的人起作用,不能影響不能得到爵位和俸祿的人。
用刀鋸作刑具,只對受這種刑的人起作用,對不受這種刑的人不起作用。
古代君主知道天下的善行是賞不完的,不能都用爵位俸祿來獎賞;也知道天下的罪惡是罰不完的,不能都用刀鋸來制裁。
所以當賞罰有疑問時,就以仁愛之心對待。
用君子長者的寬厚仁慈對待天下人,使天下人都相繼回到君子長者的忠厚仁愛之道上來,所以說這就是賞罰忠厚到了極點啊!
《詩經》說:「君子如果高興納諫,禍亂就會快速止息;君子如果怒斥讒言,禍亂也會快速止息。」
君子止息禍亂,難道有異術嗎?他不過是適時地控制自己的喜怒,不偏離仁慈寬大的原則罷了。
《春秋》的大義是,立法貴嚴,責人貴寬。
根據它的褒貶原則來制定賞罰制度,這也是忠厚之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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