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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陳公弼傳》原文和翻譯
【原文】
陳公弼傳
蘇軾
公諱希亮,字公弼。
天聖八年進士第。
始為長沙縣。
浮屠有海印國師者,一交一 通權貴人,肆為奸利,人莫敢正視。
公捕置諸法,一縣大聳。
去為雩都。
老吏曾腆侮法粥獄,以公少年易之。
公視事之日,首得其重罪,腆扣頭出血,願自新。
公戒而捨之。
巫覡歲斂民財祭鬼,謂之春齋,否則有火災。
公禁之,民不敢犯,火亦不作。
毀一婬一祠數百區,勒巫為農者七十餘家。
盜起,起知房州。
州素無兵備,民凜凜欲亡去。
公以牢城卒雜山河戶得數百人,日夜部勒,聲振山南。
民恃以安,盜不敢入境。
而殿侍雷甲以兵百餘人,逐盜致竹山,甲不能戢士,所至為暴。
或告有大盜入境且及門,公自勒兵阻水拒之。
身居前行,命士持滿無得發。
士皆植立如偶人,甲射之不動,乃下馬拜,請死,曰:「初不知公官軍也。」
吏士請斬甲以徇。
公不可,獨治為暴者十餘人,使甲以捕盜自贖。
淮南饑,安撫、轉運使皆言壽春守王正民不任職,正民坐免。
詔公乘傳往代之。
轉運使調里胥米而蠲其役,凡十三萬石,謂之折役米。
米翔貴,民益饑。
公至則除之,且表其事。
旁郡皆得除。
又言正民無罪。
職事辦治。
詔復以正民為鄂州。
徙知廬州。
虎翼軍士屯壽春者以謀反誅,而遷其餘不反者數百人於廬。
士方自疑不安。
一日,有竊入府捨將為不利者。
公笑曰:「此必醉耳。」
貸而流之,盡以其餘給左右使令,且以守倉庫。
為京西轉運使。
石塘河役兵叛,其首周元,震動汝、洛間。
公聞之,即日輕騎出按斬元以徇,而流軍校一人,其餘悉遣赴役如初。
致仕卒,享年六十四。
其人仁慈,故嚴而不殘。
【譯文】
公名諱希亮,字公弼,天聖八年考中進士。
當初做長沙縣令時,有個叫海印國師的和尚,結一交一 權貴,肆意謀取不法利益,大家都很怕他。
陳公依法抓捕處置了他,全縣大為震驚。
離開長沙去雩都任職。
資深的官吏曾腆輕視法令,買賣官司,因為陳公年青輕視陳公。
陳公就任的那天,首先查得他的重大罪責,曾腆扣頭以至於出血,願意自我改過。
陳公警誡他,寬免了他。
巫覡這地方每年收斂百姓錢財祭祀鬼神,稱為「春齋」,說如果不祭祀就會有火災。
陳公禁止祭祀活動,老百姓不敢違反規定,結果也沒發生火災。
陳希亮毀掉的不合禮制的祠堂上百個,勒令巫師成為農民的有七十多家。
盜賊起事,陳公擔任房州知州。
房州平素沒有軍隊守備,百姓很是恐懼想要逃亡離開這裡。
陳公率領幾百名牢城的士卒和民眾,晝夜訓練檢閱,名聲震盪山南。
百姓依靠他們而得以安定,盜賊不敢進入房州境內。
然而殿侍雷甲帶領百餘名兵士,追捕盜賊到竹山,雷甲不能管束士兵,士兵所到之處做下殘暴之事。
有人上報有大盜入境將要到達城門,陳公親自統率士兵在水邊阻止抵禦盜賊。
陳公親自處於前列,命令士兵將弓箭拉滿但不射出。
士兵都如同木偶人一樣筆直站立,雷甲向他們射箭,他們毫不動搖,雷甲於是下馬拜服,請求處以死罪,說:「起初不知道是您的軍隊埃」陳公不答應,只處置了做下凶暴行為的十幾人,讓雷甲用捕捉盜賊的方式贖自己的罪。
淮南發生饑荒,安撫和轉運使都說壽春太守王正民不盡職,王正民因這事被免職。
朝廷下詔令讓陳公乘坐驛車去取代他。
轉運使讓管理鄉里事務的公差徵調大米從而免除那裡的徭役,共徵調了十三萬石,稱為「折役米」。
米價飛漲,老百姓饑荒更加嚴重了。
陳公到任後就廢除了「折役米」制度,並且把這事上奏給朝廷,又上言說王正民沒有罪過,在任治政有方。
朝廷下詔又任命王正民為鄂州知州。
調任廬州知州,屯駐在壽春的強悍的虎翼軍士兵因為謀反被誅殺,遷移其餘沒有謀反的士兵數百人到廬州。
士兵正惶惑不安。
一天,有暗中進入公府房屋將要做不利之事的人。
陳公笑著說:「這必定是喝醉酒而已。」
陳公寬恕了他,將他流放,把其餘士兵全部一交一 給公府左右使喚,並且讓他們把守倉庫。
擔任京西轉運使。
石塘河服役的士兵發生叛亂,為首的周元在汝洛一帶名聲大震。
陳公得知此事,當天就率輕騎兵前去查辦。
斬了周元示眾,其餘的反叛的士兵全部如當初一樣去服役。
不久,退休死去,享年六十四歲。
陳公為人仁厚寬容,所以為官嚴厲但不殘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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