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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劉般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劉愷字伯豫,以當襲父般爵,讓與弟憲,遁逃避封。
久之,章和中,有司奏請絕愷國,肅宗美其義,特優假之,愷猶不出。
積十餘歲,至永元十年,有司復奏之,侍中賈逵因上書曰:「孔子稱「能以禮讓為國,於從政乎何有」。
竊見居巢侯劉般嗣子愷,素行孝友,謙遜潔清,讓封弟憲,潛身遠跡。
有司不原樂善之心,而繩以循常之法,懼非長克讓之風,成含弘之化。
前世扶一陽一侯韋玄成,近有陵一陽一侯丁鴻,並以高行潔身辭爵,未聞貶削,而皆登三事1。
今愷景仰前修,有伯夷之節,宜蒙矜宥,全其先功,以增聖朝尚德之美。」
和帝納之,下詔曰:「故居巢侯劉般嗣子愷,當襲般爵,而稱父遺意,致國弟憲,遁亡七年,所守彌篤。
蓋王法崇善,成一人 之美。
其聽憲嗣爵。
遭事之宜,後不得以為比。」
乃征愷,拜為郎,稍遷侍中。
愷之入朝,在位者莫不仰其風行2。
愷性篤古,貴處士,每有征舉,必先巖穴3。
論議引正,辭氣高雅。
舊制,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喪,由是內外眾職並廢喪禮。
元初中,一鄧一 太后詔長吏以下不為親行服者,不得典城選舉。
時有上言牧守宜同此制,詔下公卿,議者以為不便。
愷獨議曰:「詔書所以為制一服 之科者,蓋崇化厲俗,以弘孝道也。
今刺史一州之表,二千石千里之師,職在辯章百姓,宣美風俗,尤宜尊重典禮,以身先之。
而議者不尋其端,至於牧守則雲不宜,是猶濁其源而望流清,曲其形而欲景4直,不可得也。」
太后從之。
時征西校尉任尚以奸利被征抵罪。
尚曾副大將軍一鄧一 騭,騭一黨一 護之,而太尉馬英、司空李郃承望騭旨,不復先請,即獨解尚臧錮,愷不肯與議。
後尚書案其事,二府並受譴咎,朝廷以此稱之。
安帝時,詔引愷拜太尉。
視事三年,以疾乞骸骨,久乃許之。
歲余,卒於家。
(取材於《後漢書·劉般傳》)
【注】1三事:三公之位,這裡指丞相;後文提及的「公卿」即三公九卿,是朝廷高官;「二千石」「刺史」指地位較高的州郡牧守級長官;「長吏」指地位較高的縣級官員。
2風行:風操品行。
3巖穴:即巖穴之士,指隱士。
4景:通「影」,影子。
【譯文】
劉愷字伯豫,因為(按禮法)應當世襲父親劉般的封爵,(為了)讓給弟弟劉憲,(就)離家逃走,以躲避世襲封爵。
過了很久,到了章和年間,有關部門上書請求撤除他的封國,肅宗讚美劉愷的義行,特別優待寬容他,可劉愷還是不肯露面。
過了十餘年,到了永元十年,有關部門重申原來的請求(撤除劉愷的封國),侍中賈逵於是給皇帝上奏書,說:「孔子說過「能用禮讓的道理來治國,對處理國事就沒有什麼困難了/。
我瞭解到居巢侯劉般的承嗣兒子劉愷,他平素的品行,對兄弟友愛,為人謙遜清白,把封國讓與弟弟劉憲,自己藏身隱居很久了。
有關部門不推究劉愷樂於為善的本意,而依照平常的法則處理此事,這恐怕不能鼓勵禮讓的風氣,也不能成全寬容仁厚的教化。
前代有扶一陽一侯韋玄成,近代有陵一陽一侯丁鴻,都因高潔品行沒有接受封爵,從未聽說過他們遭到貶爵削封,卻都陞官登宰相之位。
現在劉愷仰慕前賢,有伯夷的節操,應當讓他蒙受矜憐寬宥,保全他祖先的功業,以擴大彰顯朝廷崇尚仁德的美譽。」
和帝採納了他的建議,下詔說:「過世的居巢侯劉般,他的繼嗣兒子劉愷,(按禮法)應當世襲父親劉般的封爵,而劉愷聲稱遵從父親的遺願,把封國爵位讓與弟弟劉憲,自己逃走藏身隱居七年,他操守很是堅定。
大凡王法在於推崇善舉,助人完成美事。
現准許劉憲襲爵。
這是對特殊情況的權宜處理,以後不得以此為例。」
於是徵召劉愷,將他任命為郎,不久陞遷為侍中。
劉愷入朝為官,同朝為官者沒有誰不敬仰他的風操品行。
劉愷性情純厚古樸,推崇有才德而隱居不仕的人,每逢徵召舉薦人才時,一定以巖穴之士(隱士)為先。
他評論引證,談吐高雅。
以往制度規定:三公、九卿、二千石官員、刺史,不得為父母守喪三年,因此朝廷上下眾多官員都廢棄了喪禮。
元初年間,一鄧一 太后下詔規定長吏以下官員不為父母服喪三年的,不得參加主掌訴訟案件和選拔舉用賢能。
當時有人上奏說州郡的長官也應該執行與此相同的喪禮制度。
朝廷下詔讓公卿大臣們討論,議論者多認為州郡的長官不便行此喪制。
只有劉愷建議說:「朝廷下詔書,之所以制定長吏以下必須守喪三年的法令,不過是為崇尚教化、移風易俗,來達到弘揚孝道的目的。
現在刺史、二千石這樣的官職作為州郡的師表,其職責就是教化百姓、美化風俗,按理更應該實行為父母守喪三年的禮制,用自己為他人作了榜樣。
可是議論的人卻不探尋它的原委,以至於說郡守級官員不應該服喪三年,這就像使河水的源頭混濁卻想得到清泉,使樹木的外形彎曲卻想得到筆直的影子,這是不可能達到目的的。」
太后聽從採納了他的建議。
當時征西校尉任尚因為非法謀取利益而被羈押追究抵罪。
任尚曾經是大將軍一鄧一 騭的副手,因而一鄧一 騭的一黨一 羽庇護他,太尉馬英、司空李郃迎合一鄧一 騭的旨意,不再事先請示,就獨自解除任尚的監禁,劉愷不肯贊同他們的做法(議處、判議)。
後來尚書查辦此案,太尉馬英、司空李合二人都受到責罪,而朝廷卻因此稱讚了劉愷。
安帝親政的時候,下詔徵召劉愷授予他太尉官職,在任上治事三年,因為身體疾病請求退職告老還鄉,安帝過了很久才答應他。
一年多後,在家裡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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