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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寇雋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寇雋字祖俊,上谷昌平人也。
祖贊,魏南雍州刺史。
父臻,安遠將軍、郢州刺史。
雋性寬雅,幼有識量,好學強記。
兄祖訓、祖禮及雋,並有志行。
閨門雍睦,白首同一居 。
父亡雖久,而猶於平生所處堂宇,備設帷帳幾杖,以時節列拜,垂涕陳薦,若宗廟焉。
吉凶之事,必先啟告,遠行往返,亦如之。
性又廉恕,不以財利為心。
家人曾賣物與人,而剩得絹五匹。
雋於後知之,乃曰:「惡木之一陰一,不可暫息;盜泉1之水,無容誤飲。
得財失行,吾所不齲」遂訪主還之。
其雅志如此。
以選2為魏孝文帝挽郎,除奉朝請。
大乘賊起,燕齊擾亂,雋參護軍事東討,以功授員外散騎侍郎,遷尚書左民郎中。
以母憂不拜。
正光三年,拜輕車將軍,遷揚烈將軍、司空府功曹參軍,轉主簿。
時靈太后臨朝,減食祿官十分之一,造永寧佛寺,令雋典之。
資費巨萬,主吏不能欺隱。
寺成,又極壯麗。
靈太后嘉之,除左軍將軍。
永安初,華州民史底與司徒楊椿訟田。
長史以下,以椿勢貴,皆言椿直,欲以田給椿。
雋曰:「史底窮民,楊公橫奪其地。
若欲損不足以給有餘,見使雷同,未敢聞命。」
遂以地還史底。
孝莊帝后知之,嘉雋守正不撓,即拜司馬,賜帛百匹。
其附椿者,鹹譴責焉。
二年,出為左將軍、梁州刺史。
民俗荒獷,多為盜賊。
雋乃令郡縣立庠序,勸其耕桑,敦以禮讓,數年之中,風俗頓革。
梁遣其將曹琰之鎮魏興,繼日版築。
琰之屢擾疆場,邊人患之。
雋遣長史杜休道率兵攻克其城,並擒琰之。
琰之即梁大將軍景宗之季弟也。
於是梁人憚焉。
屬魏室多故,州又僻遠,梁人知無外援,遂遣大兵頓魏興,志圖攻齲雋撫勵將士,人思效命。
梁人知其得眾心也,弗之敢逼。
雋在州清苦,不治產業。
秩滿,其子等並徒步而還。
吏人送雋,留連於道,久之乃得出界。
(節選自《周書》卷三十七列傳第二十九)
【注】1盜泉:在山東泗水縣。
縣內有87處泉水,只有盜泉不流,其餘皆匯入泗河。
《一屍一子》:「(孔子)過於盜泉,渴矣,而不飲,惡其名也。」
2選:量才授官。
【譯文】
寇雋字祖俊,是上谷昌平人。
祖父寇贊,曾做魏南雍州刺史。
父親寇臻,擔任過安遠將軍、郢州刺史。
寇雋性情寬厚文雅,從小有見識和度量,喜歡學習 ,記憶力好。
兄長寇祖訓、寇祖禮和寇雋,都有志向,有德行。
寇雋一家友好和睦,和祖輩人住在一起。
雖然他的父親去世已經很長時間了,但還是在父親平生所居住的房屋內,齊備地陳設帷帳、倚幾和手杖,按時節依次祭拜,流著淚陳獻祭品,如同祭祀宗廟。
好事壞事,一定要先對著靈位稟報,離家遠行往返,也都要像這樣。
性情又清廉仁愛,不將財利放在心上。
家人曾經從已賣物品中留下五匹絹。
寇雋在後來知道了這件事,就說道:「不好的樹木下的一陰一涼,暫時休息也不行;盜泉的水,不可錯喝。
獲得錢財卻喪失德行,我是不願這樣做的。」
於是尋找到買主,將絹歸還給他。
他平時的美好志向就是如此。
因為朝廷量才選用人才寇雋成為魏孝文帝挽郎,任命為奉朝請。
大乘賊反叛,燕趙動亂不安,寇雋參與監督軍事東討,因為立了功授予員外散騎侍郎,升任尚書左民郎中。
因為母親去世沒有赴任。
正光三年,授予輕車將軍,調任揚烈將軍、司空府功曹參軍,很快升任主簿。
當時靈太后攝政,減去官吏俸祿的十分之一,建造永寧佛寺,命令寇雋掌管此事。
建造費用極多,下級主事的官吏無法欺瞞。
寺廟建成後,十分壯麗。
靈太后表彰了寇雋,任命他為左軍將軍。
永安初年,華州百姓史底與司徒楊椿打田產官司。
長史以下的官員,因為楊椿是權貴,全都說楊椿有理,要將田地給楊椿。
寇雋說:「史底是貧困不堪的百姓,楊公還要強行奪他的土地。
如果要損不足以給有餘,讓我也隨聲附和,我不敢聽命。」
於是將土地還給史底。
孝莊帝后來知道了這件事,嘉獎寇雋堅守正道不屈服,馬上委任他為司馬,賜給他一百匹帛。
那些投靠楊椿替他說話的,都受到了譴責。
永安二年,出京城擔任左將軍、梁州刺史。
當地風俗野蠻,很多人成為盜賊。
寇雋就下令郡縣建立學校,獎勵他們從事農業生產,用禮讓勉勵他們,數年之中,風俗頓時為之一變。
梁朝派遣他的將領曹琰之鎮守魏興,日夜搶建魏興城牆。
曹琰之經常侵擾邊境,邊境的人都很擔心。
寇雋派遣長史杜休道率軍隊攻克魏興,活捉了曹琰之。
曹琰之是梁大將軍景宗的最小的弟弟。
從此梁朝人害怕了。
適逢魏朝發生了很多事,梁州又很偏遠,梁朝人知道梁州沒有外援,於是派遣大軍駐紮在魏興,目的是攻取梁州。
寇雋安撫激勵將士,大家人人都願捨命效力。
梁人得知他受到眾人的衷心擁戴,不敢靠近梁州。
寇雋任州刺史簡樸清苦,不置辦家業。
任職期滿,他兒子等人都步行回去。
州吏百姓給寇雋送行,一路留戀不捨,經過多時才走出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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