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外文言文
《爭雁》原文及翻譯
劉元卿《賢類編》寓言故事
【原文】
昔人有睹雁翔者,將援弓射之,曰:「獲則烹。」
其弟爭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
竟斗而訟於社伯。
社伯請剖雁,烹燔半焉。
已而索雁,則凌空遠矣。
——劉元卿《賢類編》
【譯文】
從前有一對兄弟看到天上的飛雁,準備拉長弓射擊大雁,一邊說:「射下來就煮著吃。」
他的弟弟爭著說:「行動舒緩的雁煮著吃最好,善於飛翔的雁烤著吃最好。」
爭吵起來,而且同到社伯那裡去評理。
長者建議把雁剖成兩半,用一半煮一半烤的吃法解決了他們的爭吵。
隨後兄弟倆再去找天上的飛雁,飛雁早已又高又遠地飛走了。
[1]
【註釋】
昔,以前,昔日。
1烹,煮。
2燔,烤。
3伯,長者。
1.睹:看見。
2.援:拉。
3.烹:燒煮。
4.舒燕:棲息的大雁。
5.宜:應該。
6.燔(fan):烤。
7.競斗:爭吵;爭吵。
8.訟(song):裁決。
9.社伯:古代二十五家為一社。
社伯是一社之長。
10.索:尋找。
啟示
表面意義是不要一昧無休止去爭論做一件事的方法,而錯過完成它的機會。
引申意義是完成一項事業、實現一個理想,就像獵雁而烹一樣,不但有階段性,而且還有時效性。
不完成前一個階段的任務,是無法進入下一個階段的;不把握時機即使條件具備了,同樣無法達到目的。
它告訴人們:事情要分清本末主次和輕重緩急,否則將一事無成。
分類:未分類項